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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节能在实现“双碳”目标中的作用
  
  我国宣布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是我国基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需要看到,我国承诺实现从碳达峰到碳中和的时间,远远短于发达国家所用时间,需付出艰苦努力。在这一进程中,要切实发挥节能工作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节能能级、壮大节能产业。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既涉及能源结构的优化调整,又涉及能源利用效率的提升与化石能源使用规模的减量,还与节能等减碳技术的发展应用密切相关。节能具有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的功能优势,其减排降碳的作用更为显著和直接,通过节能工作持续提高能效、降低碳排放量,应是我们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一个重要手段。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节能领域取得了显著成绩。《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白皮书显示,2012年以来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累计降低24.4%,相当于减少能源消费12.7亿吨标准煤。面向未来,我们需进一步落实节能优先方针,将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推动形成能源节约型社会,朝着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迈进。
  在提升节能能级上下功夫
  新发展阶段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必须坚持高质量发展。我们积极推动节能能级显著提升也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重点提升相关工作的质量和效益,找到切实可行的突破口。
  要将创新驱动摆在提升节能能级的核心位置。经过多年发展,我国节能工作的重点发生了变化,从以解决能源供需不平衡为重点转向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为重点。对标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需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更好适应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等方面下功夫,在有利于能效提升的关键技术、通用技术上下功夫,对“卡脖子”技术加大联合攻关力度,推动节能能级的加快提升。
  要加强能源生产和消费在区域间的协调。进一步破除区域壁垒,推动能源跨区流动和市场化交易,特别是要加快推进全国用能权交易市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等。同时促进重点用能单位开展系统化、整体性和全生命周期的节能改造,更好满足能源消费的多元化需求。